根据《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及考核办法》(武纺大研〔2025〕32号)文件精神,结合禁漫天堂
实际,特制定《禁漫天堂
2026-2027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》。
一、申请对象
所有拟计划在2026-2027学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导师。
二、基本条件
下列条件需同时满足:
1、承担在研项目,且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不少于1万元。
2、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SCI /EI /SSCI /A&HCI期刊论文或CSCD/CSSCI(来源刊)论文;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、已出版/拟出版译著/译作(25万字及以上)或承担/参与重要语言服务项目(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)、教材(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);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(前3位),或取得专利授权(前2位)。如若不满足以上条件,则需承担的在研科研项目近三年年均进账经费不少于1.5万元。
3、能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专业实践条件的导师经费可适当降低。
4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、国家艺术基金、国家级国际合作项目、国家级军工项目、国家软科学计划、教育部创新团队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、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等重大项目负责人,我校新引进的学术骨干及以上人才和国家级人才项目的教师,在项目周期内,同时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和招生资格。不受以上三条限制。
6、三年内至少要参加一次由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(或国内外其他翻译专业学术或行业机构)组织的师资培训,并获得证书。
三、审核程序
1、符合条件的导师向学院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。
2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,并将推荐名单公示至少3天。
3、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,将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结果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(提交电子版、纸质材料,支撑材料无须提交),由研究生院复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确定名单。
四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接受审核申请:
1.学术道德、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;
2.因重大教学、科研、研究生管理或者其他工作事故受处分未结束的;
3.非学校聘任的重要学术岗位且退休前(含返聘、延聘)无法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;
4.在上一年度指导学生在学期间发生实验室安全、实习实践等相关事故的。
五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暂停一年招生
1、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不端行为检测、双盲评审、毕业答辩和上级抽检等环节中不通过的;
2、连续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就业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且低于80%;
3、经双向选择,连续三年未能招生者。
六、附则
该细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。
禁漫天堂
2026年5月